第一回合:两车碰撞致行人死亡索赔难
事故背景与索赔诉求
死者近亲属为维护权益,将被告一、被告二以及两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64225.49元。被告一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保额20万元)、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保额1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
被告抗辩与律师应对
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王帅龙律师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边界。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王帅龙律师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保险公司B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王帅龙律师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无依据的核减理由。
法院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包括医疗费142763.99元、死亡赔偿金570144元等。最终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
第二回合: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维权路
事故概况与诉讼缘由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桥梁处时车辆单方面侧翻,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的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的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证据收集与法律论证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关键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及时修复路面损毁、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应对抗辩与合理核算
面对被告“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律师强调路面高差超出规范是客观侵权隐患,被告未履职存在过错,同时认可受害人有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的核心赔偿责任。律师还精准核算各项合理损失,纠正原告诉请中的金额笔误。
法院判决
法院采纳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这两个案子均由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代理。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他服务于绍兴地区,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荣获“绍兴市柯桥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绍兴市柯桥区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等多项荣誉。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至关重要。无论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还是现场勘查笔录等,都是维权的关键。同时,面对保险公司或其他被告的抗辩,要积极寻找证据反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王帅龙律师在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能够精准地收集证据,有力地应对各种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高额的赔偿。在绍兴地区的法律服务领域,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专业,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信赖。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希望和慰藉,也为整个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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