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里,原告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则是毕晓娜律师代理的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原告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存“选任产品不当”,需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争议焦点集中被告是否应承担平台停运的责任并返还费用。
最初,被告掌握的证据有限,仅知晓自己是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但缺乏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已按约完成工作,且平台停运责任与自身无关。关键缺失的证据是款项流转情况以及合同中责任主体的明确划分。
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为证明合同性质与履行情况,毕律师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用以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公司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还提供工作沟通记录,展示公司委托事务中的具体操作,说明已按约完成工作。同时,针对责任主体,她找出三方签订的X代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以此证明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被告违约导致。此外,她指出一审存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原告方可能会质疑银行电子回单和工作沟通记录的关联性以及证明力,认为不能完全排除被告的责任。毕晓娜律师则回应称,银行电子回单清晰显示款项流向,工作沟通记录能完整呈现公司的工作内容和流程,足以证明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责任问题,她强调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被告担责,被告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了被告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公司避免了十万损失。
毕晓娜律师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时,采用了“精准锁定核心争议、全面梳理证据链条、严谨论证责任划分”的方法论,通过对合同性质、责任主体以及程序问题的深入分析,结合关键证据的提交和有力的庭审抗辩,成功扭转了一审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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