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信犯罪案件中,自首和从犯情节的认定对量刑起着决定性作用。2023年开始执业的李鹤律师,凭借其逐渐积累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些关键机会。
李鹤律师接受“跑分”帮信案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接案当天,他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委托人。2023年执业至今,李鹤已承办上百件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会见中,他全面核实参与时间、团伙分工、银行卡使用情况等核心事实,明确了委托人仅提供银行卡、未参与核心运营、获利极少的从属地位。之后,他全面审阅近百页卷宗材料,逐条核对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剥离委托人与主犯的行为边界,固定其被动参与、作用次要、未获利的关键事实。
在与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沟通中,李鹤律师展现了出色的程序推进能力。他向检察机关、法院提交系统辩护意见时,结合帮信罪量刑指导意见,请求依法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初步认为量刑应在一年以上,李鹤律师补充理由,强调委托人系经规劝主动到案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且有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预缴罚金等酌定从轻情节,同时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委托人构成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中,证据审查与事实梳理同样是关键程序。李鹤律师接受委托后,细致审阅涉案物证、鉴定意见等证据,明确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他积极引导委托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协调家属全额预缴罚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前,李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辩护观点。他提出委托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结合其家庭情况、工作稳定性,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检察官初步认为缓刑适用有难度,李鹤律师提交类案裁判参考,说明类似案件适用缓刑的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委托人未被羁押服刑,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
李鹤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通过精细化的证据拆解和精准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案件结果,充分展现了专业刑事辩护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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