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款能否按时支付成为争议焦点。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规定,准确判断事故过错比例和赔偿合理性至关重要。2021年开始执业的刘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这一关键机会,为案件的解决找到了突破口。
2024年,原告王X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被告许X诉至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许X收到法院应诉材料后,委托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刘智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向许X了解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梳理案件相关证据。2021年执业至今的刘智律师,承办过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处理此类纠纷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结合《民法典》中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规定,对事故过错比例、原告主张损失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
刘智律师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向法官了解原告的核心诉求,同时也向法院如实说明许X的实际经济状况,其暂不具备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款的履行能力,希望能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初步答复会考虑调解,但需看双方意愿。刘智律师补充理由称,根据实际情况,调解既能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能让被告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符合双方利益。最终,法院同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方起初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双方就支付方式产生较大分歧。刘智律师在调解中秉持公平原则,一方面认可被告应承担的合理赔偿责任,与原告方就赔偿总额进行友好协商,核对原告损失依据,剔除不合理主张,确定公允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向原告方充分释明被告的实际经济困难,提出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并就分期的期限、每期支付金额进行合理规划,同时为保障原告权益,同意设置相应的违约条款,打消原告方对款项履行的顾虑。
最终,本案经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和多方沟通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既让原告的合法赔偿诉求得到明确保障,也兼顾了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纠纷。刘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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