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碰撞,导致路边行人被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主责,被告二次责,行人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家属觉得,责任明确,保险也有,索赔应该问题不大。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了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不列入赔偿范围)。家属为维权,委托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864225.49元。可被告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各种抗辩。被告二称车辆属非机动车,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保险公司A认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B则要扣减10%医疗费、称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这让家属陷入困境,焦虑又无助,担心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王帅龙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开始全面梳理材料。在仔细查看证据时,他发现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这一关键细节,这将成为反驳保险公司不合理抗辩的有力武器。
王帅龙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各方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王帅龙律师依据证据和法律,有理有据地反驳被告和保险公司的主张。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家属原本紧张的心,此刻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后及时收集保留病历、发票等关键证据。第二,面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核减费用,要积极提供证据反驳。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索赔难题别慌,关键证据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王帅龙律师凭借专业和细心,抓住护理需求证明这个被忽略的点,为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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