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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认定交通事故案:律师助力家属获近3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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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382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刘必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副主任
律所: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220211035579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2970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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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10月24日清晨,一场悲剧在某居民小区道路内上演。原告林X的父亲林XX,被被告明X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并碾压,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可这起事故特殊就特殊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事故成因,没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给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借此主张,死者林XX是精神残疾人士,其监护疏于管理,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承担事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想大幅降低赔偿金额。
无责认定交通事故案:律师助力家属获近30万赔偿

林X在父亲不幸身故后,面临着责任不明、赔偿无着的困境。这时,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刘必成律师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民商事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都颇有专长。他和团队仔细分析了事故证明、现场情况、死者特殊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他们认为,虽然责任划分困难,但机动车驾驶员在居民小区内未尽到高度安全注意义务,这才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关键原因。于是,他们代理林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到了庭审,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这个核心焦点,刘必成律师团队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展开了激烈辩论。他们向法庭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内部道路,虽属公共交通管理范畴之外的“道路”,但机动车通行仍负有最高安全注意义务;被告明X作为驾驶员,行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其过错行为是导致碾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死者虽身有残疾且在道路上坐卧,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主动追求损害的故意,其行为与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性质与对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不同。他们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刘必成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明X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时未尽到安全驾驶、仔细观察的义务,其过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力之一。同时,法院也认定了死者林XX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存在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定由机动车一方(被告明X)承担60%的赔偿责任,死者林XX自负4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原告林X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97675.46元,并驳回了保险公司关于其不承担责任及死者应负主责的抗辩意见,案件受理费也按责任比例由被告方承担了大部分。

从这起案子,咱们能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首先,遇到交通事故,哪怕交警没划分责任,也别慌,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其次,要清楚不同场景下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像在居民小区里,机动车驾驶员也有安全注意义务。

刘必成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正是这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责任划分这类复杂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专业能力的体现。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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