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决定和平分手时,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很多人以为填完离婚协议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并非如此。离婚协议只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后续还有一系列手续要办。那么,填完离婚协议后,到底还有哪些手续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申请离婚登记
填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去的时候,要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比如小张和小李填好离婚协议后,他们一起拿着这些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看看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要是材料没问题,就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就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比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小王反悔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三、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带着相关材料,像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要是审查通过,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陈先生和林女士在冷静期过后,按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就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四、后续事项
拿到离婚证后,还有一些后续事项需要处理。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交接;有子女抚养问题的,要确定好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式等。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离婚手续办完后,后续可能会遇到财产交接不顺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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