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的孩子小张在她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一共付了2520元,没签书面协议,还指定了王教练。可王教练离职后,小张和张女士坚决不同意换教练,要求退剩余6节课的1680元,健身房却拒绝全额退款。双方协商不成,张女士心急如焚,四处打听律师,经人介绍找到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马学兵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马学兵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发现,这私教服务基于小张对王教练的信赖,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他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个关键,结合张女士提供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了“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思路。可双方没签书面合同,健身房又推诿退费,这是个大难题。马学兵律师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健身房违约事实。
庭审中,健身房经合法传唤未到庭,马学兵律师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口头合同有效,王教练离职后双方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判决解除合同,健身房全额退还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健身房负担。
无独有偶,张先生也遇到了糟心事。他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期内,他儿子小李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出了事故,车辆和路灯杆受损。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还让张先生签放弃理赔确认书。张先生赶忙委托马学兵律师维权。
马学兵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和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小李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契合,没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没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增加车辆危险程度;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有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找对律师很重要。马学兵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签订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收款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权时作为证据。
第二,遇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精准定位问题,制定合理维权方案。
第三,相信法律,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证据、推进诉讼流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别害怕,要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公正的结果。只要我们合理维权,就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马学兵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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