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XX找到邹婷律师时,满脸焦虑,直问这笔钱能否讨回。原来,第三人游XX将对温XX的债权转让给刘XX,但温XX坚称未向游XX借款,转账是代陈XX还款,借条也是受胁迫所写。这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存诸多疑难。从法律层面看,合同法虽规定债权人可转让权利,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而本案中温XX的抗辩给债权转让的有效性认定带来挑战。同时,证据方面,温XX与游XX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真实,游XX转账的性质等都需确凿证据支撑。
邹婷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她从游XX与温XX的资金往来入手,调取了银行转账记录,证实2018年5月17日游XX向温XX账户转账20万元,且温XX出具了借条。针对温XX称借条是受胁迫所写的说法,邹婷律师调查发现,温XX出具借条后未向公安部门报案,也未通过诉讼主张撤销,这不符合常理。庭审中,邹婷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阐述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她指出,游XX对温XX享有债权,刘XX对游XX享有债权,游XX将债权转让给刘XX并通知了温XX,该转让不存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情形,合法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温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刘XX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清款之日止)。刘XX激动地说:“这笔钱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多亏了邹律师。”
结合江西吉安的办案经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律师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等关键证据。同时,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当遇到债务人提出的不合理抗辩时,要通过合理的调查和分析,找出破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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