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李XX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签署《产品订货清单》,支付1848500元货款后,商贸公司却未依约发货,多次催促也未解决。邹鹏鹏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直接起诉,而是指导客户先固定证据,这一动作看似反常,却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基础。
在这起案件中,首要的阻碍在于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仅有公司章合同,若公司资金链断裂,债权回收存在极大风险。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找到能增加债务人信用的方法。邹鹏鹏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她深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突破仅有的公司合同证据局限。于是,她指导客户拿到了被告刘X个人签字的《欠款说明》,确认刘X与商贸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这一举措成功实现了债务人增信,使得客户在公司可能出现问题时,可以绕过公司面纱,直接向刘X个人追索债权。
另一个关键阻碍是维权成本的承担。在商事诉讼中,律师费通常由各方自行承担。要让被告承担这笔费用,需要巧妙的法律安排。邹鹏鹏凭借多年承办民商事案件的经验,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她指导客户与被告签订《还款计划书》,明确约定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李XX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5万元律师费。这一安排将原本应由客户承担的律师费转化为被告的违约成本,真正实现了客户的“无损维权”。
即便有了还款计划,被告依然未能按期履行。李XX在邹律师的代理下将其告上法庭。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解除订货清单,被告共同向李XX返还货款1848500元,支付自2019年6月12日起按24%年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并支付50000元律师代理费。
案件虽然已经判决,但留下的痕迹却值得思考。对于参与交易的各方来说,这起案件提醒着人们在进行大额商品交易时,合同不仅是交易的开始,更是风险的防线。当对方出现违约苗头时,第一时间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债务、明确违约金及维权成本的承担,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同时,这也反映出在商业活动中,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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