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投资合作纠纷中,原告要求三被告支付剩余投资回报款、归还投资本金及利息等,金额巨大。被告们也都有自己的理由,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当事人心急如焚,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正是张居宽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张居宽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这个投资合作纠纷案件里,张居宽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案涉协议的性质。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条条款都反复琢磨。在法庭上,他条理清晰地指出被告刘X与原告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当面对被告刘X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的辩解时,张居宽律师依据转账记录等证据,有力地反驳道:“转账记录明确显示了资金的流向和用途,这足以证明双方存在着实际的合同关系。”对于本金及利息数额的争议,他通过严谨的计算和法律依据,向法庭阐述了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计算方式。他在法庭上的发言掷地有声:“我们依据法律和事实,明确本金和利息的数额,这是有充分依据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X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张居宽律师为被告刘X成功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某村民委员会与张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他在接手案件后,深入了解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在庭审中,当被告辩称土地存在土质问题,免租期应顺延,且相关损失应抵扣租金时,张居宽律师迅速回应:“合同中对于土质问题和免租期都有明确的约定,被告不能随意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租金。”他还通过展示合同、图片、视频等证据,证明原告已经依约交付了大棚及土地,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求,张居宽律师为村民委员会挽回了经济损失。
张居宽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一个独特的习惯。他在研究合同的时候,会把合同读出声来。他认为这样能更清晰地发现合同中的逻辑断层和潜在问题。在会见当事人之前,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从细微之处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案件结束后,对于那些胜诉的当事人,张居宽律师会耐心地为他们讲解后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应对方法。对于败诉的当事人,他也会给予鼓励和安慰,帮助他们正确看待法律结果。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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