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一天,远在湖北的麻先生收到欠款久拖未还的消息,眉头紧锁,这笔40万的款项关系到他的重大利益。原来,麻先生与李先生合作,将共同享有的80万债权转让给李先生抵扣其债务,李先生却未按承诺付款。
梳理案情,明确争议焦点
麻先生委托了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佳嫣律师。朱佳嫣在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250余件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她接手案件后,迅速与麻先生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朱佳嫣仔细研读了(20XX)浙0XXX民初xxx号、(20XX)浙0X民终xxx号等相关判决文书,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债权转让是无偿还是有偿,对价是多少。
审查证据,反驳被告观点
朱佳嫣对麻先生提交的证据逐页核对,同时对李先生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李先生称麻先生应承担费用,欠款不存在,但朱佳嫣发现麻先生有表示“我又没造木屋”、“事实是跟我没关系”等认可判决结果的意思,说明麻先生认为该案债务与其无关。朱佳嫣据此向法院提出,李先生无证据证明麻先生愿无偿转让债权,其答辩观点不成立。
胜诉结局,全额追回债权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朱佳嫣的观点,认为从常理而言,债权转让不可能是无偿的,李先生出具的欠条应视为双方对还款时间的约定。最终判决李先生支付麻先生40万价款及相应利息,麻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朱佳嫣执业虽仅2年,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民商事领域展现出了出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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