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本是个体经营者,却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陷入刑事困境。一审法院认定其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等。许某不服判决,陷入绝望。此时,江苏南通柯枭冰律师接受委托,为其辩护。柯枭冰律师是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执业5年,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经验丰富。
精准提出上诉理由
柯枭冰律师介入案件后,仔细审查证据,从法律适用、罪名认定、主观恶性和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核心上诉理由。他指出一审法律适用错误,应参照旧司法解释;许某仅分装、贴标,不构成“生产”行为;许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有限;且具有坦白、立功等多项从宽情节,请求二审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关注新增从宽情节
二审期间,许某亲属代为全额退出剩余违法所得,全额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全额预缴罚金。柯枭冰律师敏锐地捕捉到这些新增从宽情节,并在辩护中着重强调。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关于罪名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异议,但综合考虑这些情节,最终采纳了“减轻处罚”的请求。
二审成功减刑
在柯枭冰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将原判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刑期大幅缩短。虽因案件社会危害性及食品安全犯罪特殊性,未同意适用缓刑,但许某的处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柯枭冰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为许某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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