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月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在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上也经验丰富。在当前民间借贷纠纷频发的法律实务环境下,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更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此次,李梦月律师便在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与细致审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梳理资金交付证据
原告王XX称被告宋XX向其借款50万元,李梦月律师首先着手梳理资金交付情况。她仔细查阅银行转账记录,发现2015年9月17日原告向被告账户转款10万元,XX月XX日转款30万元。对于剩余10万元,原告称是现金交付。李梦月律师并未轻易采信,而是结合被告于2015年XX月XX日出具的《借条》,上面明确写明“今借到王XX人民币伍拾万元”。她分析,借条是对借款事实的确认,若没有收到全部借款,被告一般不会出具包含现金部分的借条。这一细节表明,原告已按时足额履行了50万元借款的交付义务,为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提供了关键支撑。
审查利息欠条变化
在利息方面,案件存在多份欠条。2016年X月X日,借条上备注“利息已付至2016年X月XX日”;2017年XX月XX日,被告出具欠19万元利息的《欠条》;2020年X月XX日,被告收回之前欠条,重新出具欠41万元利息的《欠条》。李梦月律师逐页比对这些欠条,发现利息金额的变化反映了被告利息支付的情况。她排除了利息计算错误或重复计算的可能性,通过时间线的梳理,确定被告已支付利息至2017年X月X日。这一发现为准确计算后续利息提供了依据,使得利息诉求更具合理性。
应对律师代理费争议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15000元律师代理费,但双方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李梦月律师意识到这是一个棘手问题,在此之前她尝试从违约损失的角度进行论证,但发现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发生的费用并不属于借款合同违约所产生的直接损失。于是,她调整策略,重点围绕借款本金和利息诉求进行举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虽未支持律师代理费请求,但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后续利息的诉求,维护了原告的主要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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