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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财产赠予情人,这笔钱能要回来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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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7 · 142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12010119076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6968627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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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在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向来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要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把钱赠予情人,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讲讲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婚姻存续期财产赠予情人,这笔钱能要回来吗?法院判了!

本案由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代理。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还是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她是召陵区政协委员、漯河市首位婚姻家庭指导师,也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800起,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疑难案件等领域。

原告张X与第三人王X是合法夫妻。张X发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还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张X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包括转账和购置车辆。于是,张X要求李X返还56723.35元、车辆,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还要求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则称源汇区法院无管辖权,与王X是朋友关系,经济往来是正常借款还款,车辆是其父赵X购买,不构成不当得利。王X和赵X也都坚称经济往来正当,车辆是赵X个人贷款购买。

李丹律师在庭审中,协助原告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提交证据,像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法院对各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最终,法院依法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根据对话录音认定王X与李X系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王X在婚姻存续期向李X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处分行为不正当,李X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56608.35元。而涉案车辆登记在赵X名下,且赵X有偿还贷款的证据,所以不支持原告返还车辆及过户的请求。同时,精神损害赔偿和赔礼道歉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也不予支持。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这些法律干货:

1.夫妻共同财产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2.证据收集:遇到类似纠纷,要及时收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以便维权。

3.法律关系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要分开处理,比如不当得利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不能混为一谈。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婚姻中要重视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遇到问题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证据的收集也至关重要。李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所在的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位于漯河市源汇区九龙山路万达广场6号楼7层,在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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