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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深耕多领域,助力维权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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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7 · 1342人看过
其他侵权专业律师 刘儒学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420251090006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64586688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本人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具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丰言的诉讼经验:为人正直,且致力于在诉讼业务领域中不断深耕;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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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功底深厚。专注民商事法律服务与刑事辩护,执业至今承办百余案件,涵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领域。秉持负责态度获广泛好评,还荣获致谢锦旗,在山东滕州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专业律师深耕多领域,助力维权显担当

执业身份

刘儒学律师是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4202510900063。

教育背景

刘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执业成果

执业至今,刘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成功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保险理赔等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多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当事人广泛好评,荣获多面致谢锦旗。

经典案例

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典型案例

原告某公司以与被告之间仅为培训关系为由,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委托刘律师代理后,刘律师结合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管理制度、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从主体适格、接受管理、有偿劳动、业务组成四个法定要件入手,精准论证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原告以《专项培训协议》中“非劳动合同”字样抗辩,但刘律师指出协议名称≠法律性质,协议内容已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且按月发放报酬、日常考勤管理、指派工作任务等事实,均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特征。法院经审理采纳刘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被告接受原告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从事安排的有报酬劳动,被告提供的劳动属于原告业务组成部分,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全面支持被告的抗辩主张,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执业相关

刘律师服务覆盖范围为山东滕州,执业地址为滕州市昊洋大厦5楼典文律师事务所506室。

执业理念

刘律师始终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注重与当事人的深度沟通,以专业、专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竭诚服务每一位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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