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镯子损坏起纠纷
春节前,一对准备结婚的小情侣到金店挑“三金”。姑娘试戴一只价值3万多的金镯子时,因用力过重将其撑变形。金店老板要求按原价买下或赔偿不菲工费,姑娘觉得自己不是故意的,且店员未提醒。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二、法律依据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类情况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彭律师列举外地法院类似案例判决,发现法院判决精髓是赔“修复费用”而非镯子全款。如某16000元镯子案例,法院参照工费1700元,判顾客承担80%即1360元。
三、实用提醒助维权
彭律师给金店老板和消费者都提了醒。金店老板要店员勤告知、监控全且试戴规范;消费者别手欠,弄坏别慌,保留现场证据,协商讲法律,谈不拢找12315调解。在阿拉善左旗,遇到此类事记住看双方“注意义务”和赔偿看“工费”,懂法遇事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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