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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案二审助力投资者扭转一审败局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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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5 · 1525人看过
消费权益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21630879
案例展示:7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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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败诉,投资者找到徐晓律师代理二审。徐晓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分析揭露日、虚假陈述重大性等问题。二审法院采纳其观点,将案件发回重审,为后续审理奠定基础。
证券虚假陈述案二审助力投资者扭转一审败局发回重审

证券市场的规范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愈发重要。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专注于证券欺诈诉讼领域,承办了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损失。此次XX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发回重审案,充分展现了他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与执着态度。

接手二审挑战

本案一审并非徐晓律师代理,一审败诉后投资者找到他。一审法院选定本案为示范案件,结果影响后续同类案件。原委托人因委托非证券诉讼专业律师导致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徐晓律师为了原告能有公平判决及后续投资者权益,接受二审委托,尽管难度巨大。

证据收集与分析

徐晓律师团队做了大量检索、查阅和分析工作。详细查阅XX公司2000余条公告,获取相关证据并在二审提交22份共300余页证据。对一审错误认定的揭露日及股价变化进行全面对比,还对比大盘、行业指数与个股涨跌幅,分析重大利空、利好公告,判断违法行为重大性及是否存在阻却交易因果关系的事件。

关键问题辩论

在揭露日认定上,XX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和一审判决主张2023年5月深交所问询函之日为揭露日,但徐晓律师分析后认为该主张不成立,其观点在二审被采纳。对于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问题,徐晓律师通过分析股价变化指出XX公司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此观点也在二审得到认可,二审裁定指出一审认定错误并对相关焦点作出初步认定,为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审理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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