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涉及反诉的情况,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一起店铺转让合同纠纷中,原告李XX与被告樊XX就剩余转让款支付及相关权利义务产生了激烈争议,被告还提起反诉,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而梁小龙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梁小龙律师2013年投身律师行业,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等多领域法律事务。
精准抗辩,明确付款义务
在本诉中,被告樊XX以李XX未交付设备发票、店铺微信号等为由拒绝支付剩余8万元转让款。梁小龙律师重点抗辩樊XX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他结合转让协议、欠条以及樊XX正常经营的证据,像工商登记、朋友圈广告等,清晰地证明了李XX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樊XX拖欠转让款的事实清楚。最终成功促使法院判决樊XX支付全部剩余8万元转让款,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维权目标。
针对性回应反诉
针对樊XX的反诉请求,梁小龙律师逐一梳理并提出抗辩。他仔细区分协议约定与原告诉求的差异,指出其反诉请求无事实、法律依据。比如会员充值款按协议约定应由李XX享有,樊XX主张返还无依据;店铺无固定客源,樊XX主张交付客源及微信号也无事实依据。最终促使法院驳回樊XX的全部反诉请求,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赔偿及交付义务。
平衡违约认定,降低损失
本案中双方均存在轻微违约的情形。梁小龙律师结合协议约定和案件事实,主张双方违约金相互抵销。他认为,李XX虽未能完全交付设备所有权证明文件构成违约,但樊XX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转让款也构成违约,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均为2.8万元,依法应予以抵销。这样的主张避免了委托人额外支付违约金,最大限度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同时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