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原告赵与被告宁波XX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158000元。原告依约付款,被告却严重违约后失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辩称原告未依约支付装修款等,双方产生纠纷。
二、办案思路与过程
杨福律师通过梳理证据,利用被告设计师发送的退项单确定工程造价,以书面承诺主张延期费,运用“债务加入”规则追加股东连带责任,还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现金支付事实,有力反驳被告多项主张。
三、成果展示
成功确认合同解除,被告返还工程款24481.02元,争取延期费4650元,追加股东连带责任,精准运用证据,有效抗辩被告主张,当月立案当月判决,高效实现维权目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