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纠纷诉讼,律师助力梳理诉求
原告田某与被告朱某系同居关系,育有两女后因矛盾无法共同生活,田某委托刘阳龙律师起诉。刘阳龙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153件,专精于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为原告梳理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考量双方实际情况,为后续调解和诉讼奠定基础。这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精准把握案件方向。
二、明确子女抚养权,兼顾双方利益
最终调解协议确定原告田某抚养次女,被告朱某抚养长女,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原告同意被告自行变更长女姓名并配合办理手续。刘阳龙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凭借其丰富的民商事案件经验,特别是在婚姻家事领域的实践,能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子女的生活成长现状,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推动调解达成。
三、清晰处置个人财物,保障权益可执行
调解协议明确被告朱某个人经营的空调维修店归其自行经营管理,原告田某需于2025年2月27日前搬离放置在被告门面处的两台空调、五个光波炉,被告不予干预。刘阳龙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原告的核心权益为出发点,确保调解协议内容清晰、具有可执行性,避免后续产生履行争议。这得益于他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方面的专业能力。
四、原告放弃借款主张,一次性化解纠纷
原告田某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返还15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双方各负担75元。刘阳龙律师通过专业的调解磋商,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纠纷的非对抗性解决。他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兼顾了双方的实际利益和子女的成长需求,降低了诉讼成本,避免了激烈诉讼对子女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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