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多年来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
2022年1月至9月,丁XX、王XX、孟X、张某某、郭X、魏X、刘XX、于XX等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且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还积极退赔,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考虑到他是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
还是陈晓伟律师分享的案例。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还指出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
法院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他是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法律干货
主动配合很关键:像郭X坦白案情,郝X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这都能争取从轻处罚。在涉嫌犯罪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交代问题。
争取从犯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能证明自己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量刑会相对较轻。
积极退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表明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到,即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只要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还是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罚的。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配合,争取最好的结果。本案代理律师陈晓伟,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