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承办案件逾400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在这起票据纠纷案件中,王艳翠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案件背景
原告河北XX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关系。被告向原告背书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原告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票据到期后,持票人提示付款被拒,原告被盐山县人民法院调解要求支付票据款并被执行扣划。原告向被告催讨无果后,委托王艳翠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
王艳翠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被告支付汇票金额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支付原告河北XX商贸有限公司已清偿票据金额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王艳翠律师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解决了票据纠纷中的付款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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