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与律师介入:专业背景助力理清诉求,刘阳龙律师开启调解之路
原告田某与被告朱某因同居关系产生矛盾,田某委托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刘阳龙律师向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纠纷诉讼。刘阳龙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拥有云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130件。他凭借深厚的法学专业底蕴和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快速梳理案件事实,结合同居关系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为原告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和合理诉求范围,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部分及时提示,为后续调解和诉讼奠定了基础。
二、庭审调查与争议聚焦:紧扣案件核心,刘阳龙律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查明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及共有财产,被告经营一家空调维修店铺。刘阳龙律师紧扣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物处置、借款返还等核心争议点,考量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子女的生活成长现状,以及财产、债务的实际情况。他结合自身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积累的经验,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就这些核心争议点展开针对性协商。
三、调解协商与方案提出:平衡双方利益,刘阳龙律师推动调解达成
在法院的主持下,刘阳龙律师与对方进行多次协商沟通。他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例如,在子女抚养权方面,考虑到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子女成长需求,提出原告抚养次女,被告抚养长女,双方互不支付对方抚养费;在财产处置上,明确被告个人经营的空调维修店归其自行经营管理。刘阳龙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法律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成功推动双方就核心争议点进行调解磋商。
四、协议达成与权益维护:保障可执行性,刘阳龙律师维护委托人核心权益
经过协商,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阳龙律师始终以维护原告的核心权益为出发点,确保原告取得次女的抚养权,同时明确原告留存财物的搬离权利和时间,让调解协议内容清晰、具有可执行性。原告田某需于2025年2月27日前搬离放置在被告门面处的两台空调、五个光波炉,被告不予干预。此外,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返还15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双方各负担75元。
五、纠纷化解与效果呈现:高效解决争议,刘阳龙律师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通过刘阳龙律师专业的调解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纠纷的非对抗性解决。相较于判决程序,既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也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同时避免了激烈诉讼对子女造成的不利影响。这起典型的同居关系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对个人经营店铺、留存财物进行了清晰处置,兼顾了双方的实际利益和子女的成长需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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