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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判项遗漏补正中的律师专业审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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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9 · 19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小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52013105937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5701676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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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例聚焦刑事裁定书判项遗漏补正,展现出律师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及程序规范方面的专业能力。律师凭借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合理运用法律规则,确保裁定书合法、准确,维护当事人权益。
刑事裁定书判项遗漏补正中的律师专业审查技术

梁小龙律师,拥有13年执业经验,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执业于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8件,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纠纷处理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何XX诈骗一案中,梁小龙律师的专业服务流程与细节值得深入剖析。

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

梁小龙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明确被告人何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等相关法条,准确判断被告人何XX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程序规范与判项审查

裁定书审查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发现原判决书存在判项遗漏问题。原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缺少对未追回的被害人财物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条,判决主文中缺少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款的判项。梁小龙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且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最终,法院根据梁小龙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正,责令被告人何XX退赔被害人沈XX损失款62200元,被害人左某某、张XX损失款130600元。

梁小龙律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从证据审查到法律适用,再到程序规范和判项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精准把控,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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