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如今,他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一线。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高律师的主要客户包括面临刑事风险的企业和身陷囹圄的个人。他的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和无畏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构建法律防线。
助力电信诈骗案轻判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当事人杨XX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且杨XX非法获利4000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且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仔细分析案情后,提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在庭审中,高律师针对“非法获利4000元”这一指控进行了有力辩驳。他指出,起诉书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的依据仅为其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相矛盾,证据不足。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不予认定该获利金额。虽然杨XX因系累犯,最终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但高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部分责任。
诈骗案获缓刑结果
被告人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并根据指令伙同卢XX等人,将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添加微信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码为好友。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转账,因二人警觉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决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律师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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