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陈晓伟从200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主要服务于刑事领域案件,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面向全国。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企业负责人、高管等,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并且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了解情况。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酒后划车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后,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辩护,认为张X的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外汇集资诈骗案辩护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认为对行XX不利,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某鑫公司和王X,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系主犯。虽行XX具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