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缝隙里的猎手
鲁世超律师,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深厚。他如同卷宗缝隙里的猎手,总能敏锐捕捉到案件中的蛛丝马迹。
劳务纠纷迷雾重重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让鲁世超律师再次面临挑战。原告胡某诉被告李X、王X、某房屋公司、某建设公司,要求四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385,486.5元及利息。胡某在2015年负责“天香苑”项目1楼部分工程施工,经结算确认应付工程款总额为1,165,486.5元,已支付78万元,尚欠385,486.5元。
各被告的答辩让案件迷雾重重。被告李X称自己是某建设公司员工,签字属职务行为;被告王X也表示付款是职务行为;某房屋公司则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原告不是“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其主张权利;某建设公司更是未到庭答辩。
真相在证据中浮现
鲁世超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天香苑”1楼项目发包人为某房屋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某建设公司,李X、王X系某建设公司员工。多份结算单经李X以项目经理名义签字确认,总金额为1,165,486.5元,且案涉项目已投入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无资质施工,合同虽无效但不影响结算协议效力,工程投入使用可参照结算单折价补偿。李X、王X的行为属职务行为,责任由某建设公司承担。原告只是提供劳务的个人,无权要求某房屋公司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原告劳务费385,486.5元及相应利息。
在这场劳务纠纷中,鲁世超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帮助案件拨开迷雾,还原了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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