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刚毕业的大学生王X寻找着工作机会。然而,一张“兼职办卡、日结500元”的虚假招聘信息,将他卷入了一场帮信罪的风波。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王X移送起诉,王X在焦急中委托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为其辩护。
核心辩护:主张主观不明知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1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他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王X的求职记录、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丁律师发现王X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被“高薪兼职”所诱骗,根本不知道出售的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犯罪,不具备帮信罪的主观故意。
证据排除:还原案件真相
在审查证据过程中,丁律师发现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存在诱供、指供情形。他果断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庭申请排除该非法供述。同时,他还提交了王X未参与网络诈骗、未获取大额违法所得(仅获利2500元)、未接触上游犯罪人员的证据,以此论证王X的行为未对网络犯罪起到实质性帮助作用。
政策辩护:争取慎诉处理
丁律师结合最高检“对青少年、应届毕业生涉两卡案件坚持慎诉、少诉”的指导意见,提交王X的毕业证、无犯罪前科证明,向检察机关说明王X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王X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以“王X主观不明知,不构成帮信罪”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王X得以顺利就业,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丁律师精准抓住帮信罪“主观明知”的核心要件,通过证据排除和事实还原,成功维护了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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