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自2020年开始在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崭露头角。他不仅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还担任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秉持着“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初期的领域探索(2020年)
自2020年获得执业证(证号:15134202010283048)开始执业以来,徐存江律师就展现出了对不同法律领域的探索热情。他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其中,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占比约为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积极积累实践经验,其余40%的案件分布在工伤、婚姻、合同等领域。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突破(具体案例年份)
在徐存江律师的执业历程中,代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成为其刑事辩护领域的一个典型案例。被不起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其长期在成都从事“跑分”活动,通过租用车辆移动操作,利用银行卡等帮助上游犯罪团伙转移资金。
徐存江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律师意见书》中,他首先指出证明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有明确标准,而本案中辨认笔录显示相关证人不认识被不起诉人,证明其未参与主要犯罪现场;被不起诉人供述稳定,与同案人员供述相符,且收取报酬仅为几千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认定其帮助对象数量、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等关键事实的证据不足。
同时,徐存江律师还论证了被不起诉人符合不起诉条件。被不起诉人所涉罪名较轻,到案后供述稳定,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规劝同案人员投案,协助抓捕;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听从他人指挥安排,主观恶性低,违法所得少;系初犯、偶犯,因缺少社会经验误入歧途,已认识到错误。
最终,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明被不起诉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不起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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