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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维权难,律师一招穿透公司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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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507人看过
房屋租赁专业律师 郭寿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4253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41210466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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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包租公司违约“跑路”,房东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郭寿瑶律师,深入调查揭露股东出资瑕疵,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人格混同与连带责任,精准核算损失,最终让股东担责,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维权难,律师一招穿透公司面纱!

深耕民商的维权先锋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在民商事业务领域成绩斐然。她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事务,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有突出表现。此次,她在包租公司“跑路”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包租公司“跑路”困局

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调查揭露出资瑕疵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追加被告锁定责任

诉讼过程中,郭律师敏锐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主张混同担责维权

庭审中,郭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权益最大化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黄XX与邱XX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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