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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维权,律师助力企业获应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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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642人看过
工程款纠纷专业律师 汪家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610739646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73884698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熟悉建筑房产、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领域的案件处理,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曾连续四个年度被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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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江1X公司与宁波XX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浙江1X公司委托汪家道律师维权,历经一审、二审。律师围绕欠付工程款、拖延验收违约金等问题据理力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帮助公司维护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纠纷维权,律师助力企业获应得赔偿

汪家道律师,作为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四级律师职称和高级经济师职称,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此次他接手浙江1X公司与宁波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素养和维权能力。

理清合同约定,明确权益基础

汪家道律师首先深入研究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明确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合同约定了工程内容、工期、付款方式以及逾期支付进度款和拖延竣工验收的违约责任等内容,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应对争议焦点,反驳上诉理由

针对宁波XX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汪家道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在桩基和水电安装工程实际施工人问题上,他指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包括桩基且工程款包含在结算中,消防工程由宁波XX公司另行委托他人施工,相应资料不应由浙江1X公司提供。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计算标准,强调应按合同约定执行,而非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判决公正

一审中,汪家道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辩论,为浙江1X公司争取到了工程款、逾期付款违约金、拖延竣工验收违约金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合法权益。二审中,面对宁波XX公司提交的新证据,汪家道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指出证据的三性存在异议且不属于二审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保障了浙江1X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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