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欢自2019年起在安徽宿州执业,至今已逾四年。他是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超7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服务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也为众多个人解决法律问题。工作方式上,既侧重诉讼业务,也涉及非诉业务,如参与泗县泗州宏奥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劳动争议代理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要求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作为刘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接着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和各被告角色,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抗辩刘X与原告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的答辩意见,判定仅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原告对其他被告的相关请求,成功为刘X免除了责任。
追索劳动报酬
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蔡XX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刘欢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刘欢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刘欢通过精准的证据准备和有力的庭审论证,帮助蔡XX成功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