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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条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助力成功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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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1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玉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4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520211037207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03198792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领域: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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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因亲属购房转账给二被告,未写借条。二被告离婚后,被告拒还。李玉博律师受委托诉讼,结合证据论证借贷关系及债务性质,法院判决二被告还款付息并承担费用,成功追回借款。

本案中,原告X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因亲属购房需要,原告XX向被告XX、被告B转账十余万元,双方并未出具书面借条。后来,二被告离婚,被告XX以无借贷合意、款项系赠与、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拒绝还款,被告B也未到庭应诉。

接受委托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XX委托了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的李玉博律师提起诉讼。李玉博律师执业5年,执业证号为11305202110372076,服务于河北邢台地区。他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工伤等民事案件。李玉博律师秉持“诚信执业、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理念,在接到委托后,详细与原告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细节。

庭审交锋

庭审中,李玉博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他结合转账记录、离婚案件生效判决等证据,有力地论证了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并且案涉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被告XX提出的无借贷合意、款项系赠与、已过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李玉博律师逐一进行驳斥。他指出,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案涉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购房,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胜诉结局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李玉博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XX提供的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借贷关系成立;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被告B各自向原告XX偿还借款本金五万余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在无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成功追回了全部借款。李玉博律师通过重构证据链、精准击破抗辩、清晰认定责任,为亲属间、无书面凭证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路径,专业守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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