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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力申请执行人应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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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590人看过
判决执行专业律师 唐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62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91015105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19251958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代理强制执行、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与仲裁。曾服务过知名企业案件,如西安赛格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的建设工程案件、陕西有色的劳务工程案件、中大国际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播电视台的常年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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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咸阳某公司与陕西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案外人张XX以房产属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咸阳某公司委托唐瑞律师代理,唐瑞律师指出案外人以房抵债行为的不合理及恶意串通可能,最终法院驳回案外人异议请求。
律师助力申请执行人应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保障合法权益

唐瑞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任职于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执行案件、公司经营、合同事务等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他在处理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在咸阳XX公司与陕西XX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张XX以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新XX公司名下10处房产属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张XX称旅游经贸公司向其借款,新XX公司以房抵偿借款及利息,但因房产抵押无法解除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唐瑞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咸阳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出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判决新XX公司将相关土地及房产过户至咸阳XX公司名下,咸阳XX公司依法享有案涉房产及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唐瑞律师认为案外人提供虚假的《以房抵债协议》,是为了阻碍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产为危房却抵偿高额债权不符合常理,且张XX在以往执行中未提出异议,此次在咸阳XX公司代新XX公司偿还抵押贷款后立即提出,明显系恶意串通的虚假诉讼

法院裁定驳回异议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并非一般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不应适用相关规定。案涉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执行法院依据生效判决裁定查封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张XX认为其享有权属,应通过申请再审或其他程序救济,最终裁定驳回案外人张XX的执行异议请求。唐瑞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有力的辩论,成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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