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于欣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出色的能力。在库尔勒市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何XX面临着诈骗罪的指控。
于欣作为何XX的辩护律师,仔细审查了案件的证据链,发现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于欣依据这些情节,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强调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于欣的意见,决定对何XX不起诉,为何XX免除了刑事处罚。
劳动争议代理
在劳动争议领域,于欣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库尔勒市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诉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处上班,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2023年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拒绝配合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人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并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于欣作为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她指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第三人为用工单位。申请人虽被派遣至第三人处工作,但与第三人并无直接劳动关系。同时,于欣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在仲裁过程中,于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最终,仲裁庭采纳了于欣的意见,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成功为第三人驳回了不合理的诉求。
于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劳动争议等案件,她都能准确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的策略,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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