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瑶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近20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她代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分割纠纷案,便是其专业能力的一次有力展现。
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X月XX日,受害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无事故责任。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判决受害人近亲属获赔经济损失133万余元,包含未成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万余元。侵权人与原告、二被告达成和解支付25万元并分割完毕,两家保险公司将502438.11元赔偿款转入被告于XX银行账户。原告刘XX主张分割该款项遭拒,引发诉讼。
各方争议焦点
原告刘XX请求分割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主张分得148115.1元。二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认为原告无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诉请无事实依据。保险公司则表示已履行赔付义务,本案纠纷与其无关。刘瑶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深入分析各方观点,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案涉赔偿款系共有财产,原告、被告李XX、被告于XX均为合法共有人。分割前先扣除专属款项及实际支出,剩余429299.71元由三名共有人平均分割。最终,被告于XX需给付原告刘XX赔偿款143099.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按比例承担。刘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帮助原告在这场纠纷中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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