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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民商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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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431人看过
学校侵权专业律师 章世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520161053763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1507040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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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起执业,专注于民商事纠纷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2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100件,经济案件占比约50%。他曾代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委托人无施工资质情况下,通过有力举证和辩论,突破主体抗辩,为委托人追回应得工程款,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汕头民商事律师

执业经验丰富

章世铿律师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他在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工作,服务地区为广东汕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超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50%,在债务追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在婚姻家庭纠纷刑事案件等领域也有涉足,展现出较为全面的业务能力。他还是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还曾作为汕头电台《民声热线》特邀律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代理建工合同纠纷

章世铿律师曾代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在20XX年至20XX年间与某建筑公司、项目相关责任人签订工程承包购销合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对方尚欠162693元未付。接受委托后,章律师第一时间梳理证据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针对建筑公司主体抗辩,他重点举证,结合类案生效判决认定意见,主张建筑公司为合同相对方;对于工程结算问题,他举证相关结算材料应作为定案依据,且购销合同应一并审理。

突破主体抗辩

庭审中,建筑公司辩称其并非合同相对方,项目部资料专用章无签约授权,不构成表见代理。章世铿律师通过举证案涉合同首部载明甲方为该建筑公司,合同加盖的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为真实印章,且项目相关责任人系该建筑公司案涉项目负责人,建筑公司将印章交由该负责人使用,证明委托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为建筑公司,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成功突破了建筑公司的主体抗辩。同时,他在工程结算、欠付工程款数额、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力辩论,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维护委托人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项目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建筑公司为案涉合同相对方,项目相关责任人构成债的加入,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委托人支付欠付工程款152693.2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虽然因案涉承揽合同无效,驳回了委托人主张的违约金诉讼请求,但整体上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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