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法集资案
陈晓伟自2009年起执业,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执业多年,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案件辩护。在2012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作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开庭前,提出杨XX构成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应对集资诈骗案
20182020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作为行XX的辩护人,会见行XX了解其业务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解决寻衅滋事案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陈晓伟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客观上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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