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很多人在经历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就盼着能赶紧把离婚证领到手,好开启新生活。那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到底什么时候能领到离婚证呢?这是不少打算离婚的人心里的疑问,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讲讲。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想要离婚的夫妻一段时间去慎重考虑。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了他们《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结束后申请领证时间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三十天是从冷静期届满日开始计算的。比如,冷静期在10号结束,那么从11号开始往后数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双方一起去申请,才能领到离婚证。
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冷静期结束后,在这三十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领取离婚证。
三、申请领证所需材料
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领证时,就带上了这些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明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审查通过,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要是小张和小李提交的材料没问题,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很快给他们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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