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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休病假一周要扣工资吗?

时间:2024-02-24 21:50:38 浏览:5894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如果休病假一周要扣工资吗?

在工作的时候,我们多多少少都会休息到,也会有很多假期,就法定假期一年之中就会有很多天,还有些特定的工作,比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周可以休息两天,因为也有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有些工作单位规定一个月休息两天。每个行业的规定都不同。那么如果休病假一周要扣工资吗?

一、休病假一周要扣工资吗

实践中为了计算便捷,不少企业把员工所有得到的收入×70%来作为计算基数。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如果工龄不满二年的,60%×70%=42%,其中的70%是上面所提到的工资计算基数中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治疗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病假3天,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所发放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即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计算方法是: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3 3天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二、病假的概述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1、病假词语释义

(2) 因疾病或伤残而缺勤的期间

(3)雇员每月或每年可照拿工资的病休天数或时数

2、病假相关调查

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一项最新的调查表明,那些打电话向公司请病假的人,绝大多数是真的出现了身体不适。请病假的员工中,85%都是真病了,而且在请病假这个问题上,女性员工比男性员工更诚实。

在这份网络调查中,每5名被调查的男性中有一名会承认自己曾经假称病假出去办自己的事,而7名女性中才会出现一个这样的人。调查还显示出一个与性别有关的特征,那就是人们更喜欢向女老板撒谎说自己病了。

主持这项调查的费特网站总裁阿特·帕帕斯坦陈,自己也没想到请病假的人中有这么多是真的生病了。“做老板的大多疑心重,员工请病假的时候很容易觉得是说谎。”实际上,老板们确实不必如此猜测,此前另一个网站的调查也表明,有75%的员工都曾带病坚持工作。

3、病假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休病假一周要扣工资吗?当然,休病假是要扣除一定的工资的。这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说休假的时间比较长,工作的时间短,最后发放的工资还是会有一个标准在的。即使休假,最后的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几。这个按照休假的时间来规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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