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起在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逾800件案件。服务地区主要为苏州、张家港,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其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业务,如刑事辩护、商事纠纷处理;也涵盖非诉业务,像企业合规组织架构搭建和合规制度建设等。在执业过程中,施亚军律师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理念,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
故意伤害重伤案代理
当事人方面,原被告分别为被害人xx和被不起诉人肖xx。肖xx原系张家港市司法局xxx所工作人员,因琐事与被害人xx在酒吧产生纠纷,扔凳子致被害人脾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争议焦点在于肖xx的行为是否应被起诉判刑。施亚军律师作为被告肖xx的代理人,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案情。通过收集人口信息查询、和解协议书、收条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制定了以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争取谅解为核心的策略。在与被害人沟通协商中,积极促成赔偿事宜,最终让肖xx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等法律规定,向检察院阐述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肖xx不起诉,使肖xx避免了刑事处罚。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代理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虽未明确提及,但被告为江苏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认定王x在经营公司期间,购买他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360条并使用。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施亚军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发现存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于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两次要求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在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施亚军律师继续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向检察院提出王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意见。最终,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王x不起诉,成功为被告王x免除了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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