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温费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4-06-25 07: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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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随着夏天的到来,很多人会感到身体产生一些不舒适的感觉,这是因为在夏天的话,工作很容易中暑。对此,我国政府也进行了高温补贴发放。当然,每个地方关于高温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宁波高温费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
宁波高温费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补贴标准是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贵阳的补贴标准是八元每天或者一百六十八元每个月,发放的时间是六月到九月,能够领取到高温补贴的员工必须是在高温下作业的人,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其在高温天气中露天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室内温度降到三十三度以下。(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首先需要边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宁波高温费用的发放,有的是以天来计算的,有的是以月来计算的。不管怎么样,高温补贴发放的话都是温度必须超过33℃才会发放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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