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其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他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案例一: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郭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整体了解案情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务,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郝XX投案前咨询律师,听从律师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辩护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郝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结尾
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以专业的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未来将继续秉持专业、专注、专心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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