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他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以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李超律师在合同事务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其中一起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极具代表性。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委托李超律师及徐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后将杨的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进行主张。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认定三方协议系合法借贷关系,虽协议约定付款条件,但因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利息计算依法调整。此案件充分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法律关系,运用法律原则和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应对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件
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原告XX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XX诉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委托李超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后未能按约偿还本息,且下落不明。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包括线上签订的合同、放款凭证、欠款明细计算清单以及被告的《承诺书》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针对被告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并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庭审中,律师就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债权金额的计算依据向法庭进行清晰陈述与举证。法院经审理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认定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违约。此案件展示了李超律师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依然能够通过完善的证据准备和专业的庭审陈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保障了债权的实现。
突破建设工程合同双重抗辩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因工程款拖欠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委托李超实习律师等提起诉讼。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针对“主体不适格”抗辩,李超律师通过当庭质证,指出涉案合同均由原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否认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成功稳固了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律师系统梳理了双方自2007年至2016年间签订的47份合同及历年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且被告付款时并未明确对应具体合同,最后一笔付款发生于2020年1月22日,据此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该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法院完全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这起案件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被告的多重抗辩,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细致的证据梳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出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李超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无论是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件,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不同类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示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