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表现出色。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成功处理了众多案件。在原告郭某某诉某劳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这一债权转让案件中,再次展现了她解决复杂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梳理案件难点
在这起买卖合同与债权转让纠纷中,被告某公司辩称对案涉混凝土供应合同不知情,不清楚合同印章是否为公司的,且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同时,原告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复印件,证据存在瑕疵,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给维权带来了极大挑战。
精准证据准备
魏雅雯律师与团队通过收集《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及邮寄凭证、工商登记资料、对账明细表、混凝土送货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某公司在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应视为对合同知情并认可,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同时,授权委托书虽为复印件,但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能认定某公司授权案外人汪XX代理收货对账、计价结算。
论证债权转让效力
魏雅雯律师指出,某混凝土公司将对被告的货款及违约金债权让与给原告郭某某,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且通过邮寄方式通知了被告某公司,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对被告发生法律效力。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货款53.7万余元及违约金,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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