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一处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有人从事卖淫活动,经调查,该出租屋由某美发店老板承租,该老板在经营美发店期间容留他人在此卖淫并收取嫖资提成,检察机关以容留卖淫罪将其起诉至中山市第X人民法院,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
接受委托
李晖律师是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尤其擅长刑事领域。他接受被告人委托后,立即全程参与到案件办理中。
精准辩护
李晖律师首先指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让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同时,他深入挖掘被告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酌定从轻情节,并在庭审中逐一阐述。此外,李律师结合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参考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与检察机关、法院就量刑问题进行专业沟通,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
从轻判决
法院经审理,充分考虑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无犯罪前科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作出了符合预期的刑罚判决,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体现了李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公正、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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