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虎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民事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专精于劳动工伤赔偿等案件。此次他代理的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再次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决心。
梳理证据,明确诉求
接受原告尹某委托后,韩虎伟律师他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基础证据,确保诉讼主体适格、事实清晰。本案关键在于车辆损失数额的确定,原告车辆严重受损无修复价值,但保险公司对损失数额有异议。
司法鉴定,奠定基础
面对这一困境,韩律师果断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认定书》,认定车辆直接损失价格为283443元。该鉴定程序合法、结论客观,为诉讼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一审举证,据理力争
一审庭审中,韩律师围绕赔偿项目逐一举证。提交价格认定书证明车辆损失,提交施救费发票及支付凭证证明施救费,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主张被告应全额赔偿。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赔偿车辆损失费及施救费共计285443元。
二审应对,有力反驳
被告不服上诉,提出多项主张。韩律师提交新的施救费转账凭证,证明施救费与事故时间吻合。针对其他主张,他逐一有力反驳,强调鉴定程序合法、施救费与事故有关联、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于法有据。最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尹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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