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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加股东担责为业主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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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724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XX遇包租公司违约“跑路”,面临租约到期无法收回款项困境。律师深入调查,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股东连带责任,精准核算损失,最终让股东担责,为业主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在商业活动中,法律风险一旦爆发,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时止损与利益保全显得尤为迫切。就如本案中的原告唐XX,遭遇包租公司违约“跑路”,陷入了回收款项的困境。

深入调查,锁定关键证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的包租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该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通过细致的调查,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奠定了基础。

追加被告,打破逃避企图

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郭律师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这一举措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真正的责任主体锁定,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精准核算,最大化客户权益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租金、物业费等,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逾期利息。同时,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以获得法院支持。这种精准核算损失的方式,确保了客户权益的最大化。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共计1723.17元及逾期利息,股东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通过一系列法律手段,成功为业主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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