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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助力追回 23.2 万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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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78人看过
导读:原告赵女士与被告陈先生系老乡,陈先生多次向赵女士借款,结算后出具 235000 元借条,仅还 3000 元。赵女士委托杨福律师起诉,被告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陈先生支付 232000 元及承担诉讼费。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助力追回 23.2 万借款本息

在浙江省舟山市的一个普通家庭里,赵女士正满脸愁容地看着手中的借条。她的老乡陈先生曾多次向她借款,如今却迟迟不还,多次索要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赵女士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接受委托,梳理案情

杨福律师自 2019 年执业以来,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受赵女士的委托后,仔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原来,20xx 年被告陈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多次向赵女士借款。20xx年 xx 月 xx 日,双方结算后,陈先生向赵女士出具了一张 235000 元的借条。之后陈先生仅支付了 3000 元,剩余 232000 元一直未还。杨福律师认真梳理了赵女士提供的借据等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

庭审博弈,缺席判决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江苏省 XX 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杨福律师代表原告赵女士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陈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杨福律师在庭审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原告的诉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行为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有效民事行为。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胜诉执行,成功追款

最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被告陈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女士人民币 232000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4780 元。杨福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赵女士追回了借款本息,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其专业的服务和敬业的精神得到了赵女士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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